长春市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有限公司拆除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SRH2020064(CG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市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有限公司拆除单位入围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有限公司拆除单位入围项目。
2.2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选择4单位负责完成长春市智能装备制造建设有限公司拆除相关服务工作。
2.3招标内容:拆除相关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4采购预算:入围,按实际发生额为准;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6项目地点: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
2.7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8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日至 2020年9月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