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医院病房呼叫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2021-JQ22-W1040 招标编码:CBL_20211105_105297659
开标时间:2021-11-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某单位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医院病房呼叫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医院病房呼叫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某单位医院病房呼叫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 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 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沙市
七、其他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 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某单位医院病房呼叫系统软硬件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1-JQ22-W1040
三、 项目概况:
(一)招标范围:医院病房呼叫系统软硬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 务要求。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 天内交货。 (三)交货地点:长沙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z高限价:230 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z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 3 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 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 录名单、3 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被《军队采购网》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5 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 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长沙市。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投标人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备注: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 号文件规定,2015 年 10 月 1 日 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办发【2016】53 号文件规定,2016 年 10 月 1 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 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需自行说明多证合一情况。 (四)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长沙市。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长沙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