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保安外包服务单位选择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2021S286(S0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受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保安外包服务单位选择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农村商业银行保安外包服务单位选择项目。
2.2招标内容及范围:根据《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安员管理办法》和《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要求,保安员负责长春市内支行营业单位范围内的防抢、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等各类灾害事故。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机关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4投标人拟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须具备保安员证;
3.5投标人应具体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3.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保安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需做出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7保安公司应由设区市的机关受理、审核和设立,并于工商登记机构合法注册的从事现代安防保卫的综合服务供应商,保安人员需当地局备案;
3.8需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和成功案例(开标现场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2018年—2020年)无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法定假日,节假日除外),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承诺书、服务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4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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