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监理招标
投资金额:1000.0万元
1.招标条件
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1年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监测项目监理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宁林函【2021】39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信息化专用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2招标规模及范围:(1)保护区资源管理平台建设:此系统主要包括:GIS 可视化支撑平台、智慧防火系统、保护区共管系统、资源一张图系统;(2)保护区传输设备建设:此系统主要包括:出口路由器、PTN 传输设备、交换设备、配套 机柜及微波设备;(3)保护区数据存储及安全设备: 此系统主要为:管理局存储设备及网络安全设备;(4)湿地资源监测及人类活动监测系统:此系统主要内容:塔类租赁、塔类改造、新建铁塔。此次招标为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将报名资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报名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件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11月29日 09 时 3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