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开远某单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本项目“开远某单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开远某单位”,受开远某单位的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开远某单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B-2021-147;
3、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4、磋商范围:完成年度工程监理服务;
5、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服务时间:一年;
7、质量要求: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确保工程按照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8、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中自行约定;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三、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磋商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0年度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各磋商申请人于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每套:4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以下资料供审验以证明其磋商申请人资格,并交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留存: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