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新疆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零售终端建设招标
投资金额:63.0万元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二、招标编号:2021-X-01155
三、招标内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零售终端建设项目(预算价:63万元,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进入“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5)“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点“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公司名称】、“案由”:点“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6)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均为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交以下资料: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打印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进入“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保存完整网页截图;进入“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输入单位名称查询并下载信用报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进入“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单位名称,查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4)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点“高级检索”-“全文检索”:输入【公司名称】、“案由”:点“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截图须体现无异常记录内容,保存完整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