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沂南山乡颐养院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南山乡颐养院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沂南山乡颐养院项目;
2.2项目编号:SDZC(YN)-2021-1108;
2.3项目概况:沂南山乡颐养院项目,建筑面积约35856.36平方米,预算约68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为准);
2.7工程工期:10个月;
2.8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报名事宜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时办理投标报名,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2)资质证书(原件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南山乡颐养院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报名申请书、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三份报名申请书。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须向山东众超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