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验选厂拆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1103084)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1.招标条件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验选厂拆除工程项目招标,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验选厂拆除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实验选厂拆除工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2.4施工地点:西藏墨竹工卡县华泰龙矿业。
2.5招标编号:GXTC-C-2110308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证件(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
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任职撤离(审查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审查
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或2020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 户银行
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5(1)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证明。
(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证明。
3.6本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和违规分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供“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等信息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1年11月8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3每套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5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2日15时00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