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查验区及货场配套设施(智能化及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YNAF-ZB20210120 招标编码:CBL_20211108_105299777
开标时间:2021-11-2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临沧孟定清水河口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904.4万元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查验区及货场配套设施(智能化及设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查验区及货场配套设施(智能化及设备)工程已由耿发改审批发【2021】1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临沧孟定清水河口岸服务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查验区及货场配套设施(智能化及设备)工程。
2.2建设地点:孟定清水河口岸。
2.3招标范围:完成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查验区及货场配套设施(智能化及设备)工程所包含的系统软硬件及配套的施工图纸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卡口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LED引导系统、智慧园区信息管理系统、基础网络系统、机房工程、口岸监管设备、移民局(边检查验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等的施工图纸设计,功能需求满足项目使用标准且达到海关、移民及招标人等部门的要求及标准;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涉及的系统建设、软硬件设备供货、集成、安装调试,直至完成项目整体施工内容并通过海关、移民及招标人等部门的验收。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及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4工期要求:总工期40日历天(含设计、系统建设、供货、安装、集成、调试及交付使用)。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且满足海关、移民等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管、验收要求。
2.6免费运营维护期要求: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软件的运营维护期不少于3年,硬件产品根据原厂的质量保证期限执行且不低于3年,其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3年,并提供现场人员培训及驻点运维服务。
2.7标段划分: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总投.资: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904.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企业2018年1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不包括在建)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或智能化系统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项目验收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反映出金额规模,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并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或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担任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2018年1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不包括在建)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系统或智能化系统类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或项目验收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反映出金额规模,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2.2项目组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本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的不少于2人,具备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电气自动化)资格的不少于1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3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2018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4.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3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合同违约,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除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市场行为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8日09时00 分至2021年11月12日18:00时止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