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延安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YDZSH20211640 招标编码:CBL_20211108_10530260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昆明市延安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昆明市延安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DZSH20211640】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延安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昆明市延安医院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昆明市延安医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包含下列设备的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操作仪 1套 /
全自动荧光核型及滴度判读系统 1套 /
2 全自动高压液相毛细管电泳仪 1套 /
3 水平式96孔板离心机 1套 /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2.3 总投.资:276万元
招标规模:276万元,其中1标段185万元(全自动间接免疫荧光操作仪:75万元,全自动荧光核型及滴度判读系统:110万元)、2标段85万元、3标段6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其他:
2.7.1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
2.7.2交货地点:昆明市延安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2.7.3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后完整交货。
2.7.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否决投标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1年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①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②信用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8 15:26 至 2021-11-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30 09:30。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