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黑山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点检系统
(招标编号:LNCX-CG-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能源黑山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点检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的黑山地面生产系统是黑山露天煤矿的配套项目,生产系统建成后主要承担8Mt厚煤层原煤筛选加工以及2Mt薄煤层洗选加工的任务,由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部,距乌鲁木齐市约65km,距托克逊县约90km,距吐鲁番市约140km,行政区划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管辖。本次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包括厚煤层从-200mm原煤进入筛分系统开始到产品装车结束的全部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设施,薄煤层低质煤分选系统只建设破碎站及其配套。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能源黑山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点检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能源黑山露天煤矿地面生产系统EPC总承包工程-点检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本次采购主要设备的制造商;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4.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套点检系统供货业绩;
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
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09日08时30分到2021年11月15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5天内。
二、交货地点:新疆能源黑山露天煤矿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