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春帆漆业有限责任公司VOCs处理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DZZ-YT-2021HW001 招标人:莱阳市春帆漆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50.0万元
莱阳市春帆漆业有限责任公司VOCs处理设施竞争性谈判公告
莱阳市春帆漆业有限责任公司VOCs处理设施项目现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有关规定如下: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莱阳市山前店镇南张夼村南380米处莱阳市春帆漆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新增有机废气(VOCs)处理设备一套,其中处理风量:总风量200000m3/h,处理工艺:分子筛吸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要求:设备安装完毕后,由乙方负责调试验收,验收标准为要求焚烧废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标准;VOC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第7部分:其他地业》(DB37/2801.7-2019)表1中Ⅱ时段排放要求。
二、项目编号:SDZZ-YT-2021HW001
三、实施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阳
四、预算金额:3500000.00元(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含13%增值税费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证明在人员制造安装经验、设备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在“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报名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现场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且逐页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XXX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需提供三份报名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1日08时00分至2021年11月15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1、竞争性谈判时间:2021年11月17日14时30分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