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西昌旅投锦江公馆-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比选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比选条件
3.比选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资质三级,同时具有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设计、施工C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标期及近三年内无有关部门通报的不良记录。
3.1.4财务要求:本项目无要求。
3.1.5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要求。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比选申请,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3.4 比选人单位(品牌)与设备生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比选人需取得生产单位的项目唯一授权,未取得授权的视为无效投标。
1.1本招标项目旅投·锦江公馆-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项目业主为西昌海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比选人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规模及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旅投·锦江公馆-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西昌市
2.3比选范围:在旅投·锦江公馆项目内完成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施工,达到户内通热水条件,工程竣工后组织竣工验收并向招标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一套。
2.4计划工期:在2022年04月20日前完成相关验收及资料移交。(进度跟比选人项目走,以满足比选人项目验收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现有的施工标准及规范。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2:00,下午13: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比选文件。
4.2 购买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提供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提供原件);
③ 比选申请人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留复印件,提供原件)
4.3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日 10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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