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林州市收储地块红旗渠大道与翠微路东北地块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招标
受林州市桂园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林州市收储地块(红旗渠大道与翠微路东北地块)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采购项目名称:林州市收储地块(红旗渠大道与翠微路东北地块)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1.2 采购编号:20211316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收储地块(红旗渠大道与翠微路东北地块)拆除及渣土清运工程。
2.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3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 工期:按招标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相应证明材料);
3.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5近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响应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5: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具体为: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税收、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信用查询截图。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 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11月24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