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活性炭过滤棉  活性炭过滤网  物流  围板箱  工程监理  软体沼气袋  固液分离机  大巷喷雾  红泥沼气袋  物流周转箱 

通告/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

   日期:2021-11-12 20:56:41     浏览:328    
核心提示:通告/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202112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金来源:其他 受南京师范大学第二
通告/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20211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受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高级中学的委托,对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食材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招标做如下说明:
一、采购需求:
A包: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干货、酸奶;
B包:蔬菜、豆制品、水果;
C包:鸡蛋、猪肉、牛肉、家禽、水产类
D包:冷冻食品
注:本项目共4个包,可以兼中,但不得超过2个。
供货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2.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纯正菜籽油。
2.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标志。
2.5.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认证。
2.6.鸡鸭鹅、冻货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且属于农家饲养或种植生产并经过防疫检验的合格产品。(鸡鸭鹅类需为活鲜产品)。
2.7. 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新鲜蔬菜。
2.8. 猪肉等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猪肉或活鲜产品。
三、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1月 12日--2021年11月18日
四、报名时间: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2 日9:00-17:00--2021年11月18日9:00-17:00。报名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报名费:200元/包。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更多>同类行业资讯

推荐行业资讯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皖ICP备2021018928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