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位于天津港北疆港区,本次招标是为满足招标人的餐饮需要,投标人须承担饭菜食品及服务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同时负责食堂区域的设施设备安全巡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且在营业期限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食堂服务的业绩,并具有服务业
绩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一般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合同和服务业绩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
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任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投标人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当年卫生监督机构签发的健康证。
5、投标人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不接受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仍在暂停投标及承接业务处罚期内,及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有破产状态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前款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
权的代理人的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1日09时00分
七、其他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5日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