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景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N-2021009
招标人:景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景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80%为银行贷款、20%为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景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景县疆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景县50兆瓦农光互补项目,主要集中在青兰乡,本项目为农光互补项目,土地上层空间进行光伏发电,下层空间进行农业种植。工程总装机容量交流侧额定输出为50MW。光伏区由光伏组件、汇流系统、逆变系统、升压系统、储能系统及监控系统组成。本项目新建 110kV 升压站一座,升压站区配套建设综合楼、生产楼,建设 110kV 送出线路一条,光伏区内部建设若干条 35kV 集电线路接入新建 110kV 升压站 35kV 开关柜。
2.2招标范围:完成景县青兰乡5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建设的全部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项目勘察、设计;(2)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设备监造,设备检测及人员培训;(3)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施工(包括光伏站区、升压站、送出工程及与电网调度连接的通信、自动、保护、控制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和施工);磷酸铁锂电池储能5MW/10MWh设备采购及全部施工;(4)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调试、试验和试运行,送出工程的调试及性能试验,设备通过电网公司各项检测和验收;(5)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负责与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负责项目咨询服务,工程通过防雷检测、消防、环保、水保和档案等专业验收以及整体验收工作;(6)办理并网前发电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评价、技术监督、质量监督、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办理发电许可证);并网后的性能测试、安全性评价;生产调度远程控制中心的并网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承担上述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7)负责工程和设备质量;工程项目符合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要求,并通过相应验收;(8)整体工程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9)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10)按照规定购买满足要求的保险;(11)首年光伏场区租金及青苗补偿、永久征地费由甲方支付,在本合同总价中按实际发生费用扣除;(12)负责协调办理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办理完成项目的前期手续、土地(征租地)手续、项目建设、开工等方面依法取得的全部支撑性文件和合法合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用地意见、林业用地意见、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水利部门意见、文物部门意见、压覆矿批复、军事部门意见;专项报告编制、评审、批复,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及批复、水保报告及批复、接入系统报告及批复、社会稳定性评价及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电能质量分析报告。完成用地相关手续并交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征租地工作、用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以上手续按照属地化要求进行办理。具体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
(1)计划总工期:结合本项目总体规划,在甲方或监理方下达正式开工令时间之日起,z晚不超过2022 年 12 月 20 日全容量并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近五年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或类似施工业绩,并且其装机容量不小于50MW.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① 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B本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08:30至2021年11月19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4)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6日09:30。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