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东路北停车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DRN-CS-2021-1101;
采购项目名称:齐河经济开发区名嘉东路北停车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97.63万;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合法存续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获取采购文件
2.时间:2021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 2021年11月1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期除外。)
3.方式: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单位为分支机构的,为营业执照上所列负责人:以下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报名的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声明书原件(声明书格式自拟)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注:①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1套,且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②若因年检原因原件无法到场,需出具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③报名及获取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z终通过或合格。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4.售价:450元/份;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北京时间);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详见磋商文件(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磋商文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磋商文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