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2021-JK07-G1042 招标编码:CBL_20211115_105321327
开标时间:2021-12-0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某.部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12.9735万元
招标项目编号:2021-JK07-G10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广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现已落实,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某.部广场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2项目编号:2021-JK07-G1042;
2.3建设内容及招标规模:广场改造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承包商支付);
2.4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市;
2.5计划工期:1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招标控制价:112973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及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缴纳的被授权人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上的二维码要能够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地区确实没有二维码的证明,需提供官.网查询验证方式)
4、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按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出示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7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