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总承包单位(EPC总承包)单位,现委托对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采购任务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是提孜那甫河上的控制性枢纽工程,起着龙头水库的重要作用,主要承担防洪、灌溉和发电的工程任务。水库为中型Ⅲ等工程,工程由挡水坝、溢洪道、泄洪冲沙洞、发电引水系统及电站厂房等组成。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6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0.777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2988h。运行方式采用电调服从水调原则,利用下泄下游灌溉用水发电,供电范围为喀克电网,承担电网部分基荷运行。
工程位于提孜那甫河山区中游河段上,地处喀什地区叶城县柯克亚乡境内。工程区北距叶城县110km左右,东距柯克亚乡政府60km左右
2.2、招标范围:①、1台主厂房80/20/5t桥式起重机(含自动化元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②、1台10t副厂房GIS室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含自动化元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厂内预装及试验、工厂验收、包装、运输、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 验收、设计联络和培训等所有采购服务内容。详细的工作范围内容参见专用合同条款;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4、供货期:2022年8月1日之前交货。
2.5、交货地点:新疆提孜那甫河莫莫克水利枢纽工程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且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桥式起重机的生产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得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1个及以上桥式起重机设备制造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4、投标人近3年(2018年~2020年,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账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投标人必须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足够的检验、试验和化验设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标段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自行承诺;
3.9、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①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2、获取要求: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提供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联合提协议书(如有)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
4.3、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