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8.4538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C-XXZB-21003
项目名称: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4538万元
z高限价(如有):38.4538万元
采购服务需求:为采购人提供食堂管理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四、磋商预备会议:无。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响应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人需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响应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及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500元。响应人以现金、转账、电汇、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将复印件装入到响应文件中(需写明用途)。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