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中国家气象观测站综合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青海国恒公招(工程)2021-025 招标编码:CBL_20211115_105323592
开标时间:2021-12-0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西宁市湟中区气象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54.112083万元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西宁市湟中区气象局
2 招标编码:CBL_20211115_105323592
3 项目名称 湟中国家气象观测站综合改造项目
4 建设地点 湟中县
5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投.资
5.1 出资比例 100%
5.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6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7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
工期:/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8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9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范围。
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信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z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2)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4、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上述资料应扫描上传)。
5、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6、其它/
1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网上提问菜单提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2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3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z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14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及补遗
14.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或图纸中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或有可能出现歧义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电话或网上提出,并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
14.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12-06 10:00
14.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澄清文件,并通过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14.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15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壹佰伍拾肆万壹仟壹佰贰拾元捌角叁分(大写)1541120.83元(小写)
16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17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万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
(1)银行转账:
收款行名:以招标公告中的账户为准
收款行号:以招标公告中的账户为准
开.户行联系电话:以招标公告中的账户为准
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以招标公告中的账户为准
收款人账号:以招标公告中的账户为准
(2)银行保函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
2、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19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8-01-01起至2020-12-31止。
20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年,指2018-11-15起至2021-12-01止。
2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2、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格式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
3、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封面因要求“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要求将工程量清单封面签章完整后扫描上传“相关资料”目录内。
4、潜在投标人须提交一式三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及一份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正本需彩色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用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6、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23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统一印制或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等。
2、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按要求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文档”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均应:
(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2)投标专用袋用“于2021年12月06日10时00分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4、潜在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2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宁市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