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临沂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石油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临沂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石油分公司的委托,对临沂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SS20211027-TA120
2、项目名称:临沂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
3、项目内容:临沂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二次物流公路运输承运服务招标项目,具体详见项目说明。
4、招标控制价:成品油二次物流运价以现行运价为z高限价,即:运距不足37公里(含)的部分,运价26.6元/吨;运距 38-80公里(含)的部分,运价0.66元/吨公里;运距超过80公里的部分,运价0.655元/吨公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品营运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同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及车牌号、车况说明等详细资料。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危化品公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要求;同时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2油罐车辆必须满足交通运输部、当地政府管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危化品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符合《中国石化销售企业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及入库检查标准》要求;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满足甲方油库、加油站的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需求。油罐车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5.3须配备与承运车辆相匹配的驾驶员、押运员,以及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管理人员,司押人员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中国石化成品油公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司押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危险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符合中国石化危化品运输从业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司押人员不在中国石化失信名录内。
5.4招标人拥有投标单位上线车辆的调度权,投标单位上线运行的车辆要完全服从招标人的调配。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单位上线车辆不得从事其它运输业务。
5.5投标单位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运力。保证配送计划及时完成。
5.6投标单位上线车辆必须安装招标人指定的油罐车监控系统,并严格遵守其使用规定,没有安装油罐车监控系统的油罐车不得上线运行。
5.7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21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投标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7.3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
8.1递交时间:2021年12月9日08时30分起至0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9日09时30分;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