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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暨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

   日期:2021-11-17 10:20:32     浏览:284    
核心提示: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暨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冷库工程招标公告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招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暨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冷库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116_167024612668416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内容及范围: 冷库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137.28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长春市发展改革委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0616008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标段(包)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暨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冷库工程
工程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西北方向地块,毗邻长春市疾控中心微生物与病媒生物实验楼(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拟建地点)
总投.资(万元):137.28
建筑面积:20068.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冷库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01月14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2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暨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冷库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HT2021-0404-GC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暨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冷库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0】82号、【20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扩建暨长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项目冷库工程。
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076.34 平方米,建筑面积3270.4平米。
2.3招标范围:冷库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z高投标限价:137.2849万元。
2.4计划工期: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共3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天泽大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西北方向地块,毗邻长春市疾控中心微生物与病媒生物实验楼(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提升拟建地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并同时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GB50881-2013)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缴纳单位),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人须是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起至2021年11月22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6日9时00分整。地点: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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