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自有品牌酒(酱香型)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B-13210076-21392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集团经理办公会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武汉南洋大华商贸中心自有品牌酒(酱香型)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HB-13210076-213928
1.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内容:
标包号 采购
内容 年预计
需求数量 规格 计量
单位 z高单价
不含税限价
(元/计量单位) z高总价
不含税限价(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原酒1号 12000 500ml/瓶 瓶 139.82 1994650 1
原酒2号 1000 500ml/瓶 瓶 316.81
1.4时间要求:
招标结果有效期: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交货期:招标人指定时间。
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6质保期: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规格和性能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行为;
2.1.4未被招标人或其主管部门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1.5本次招标允许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白酒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的白酒生产许可证)。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能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可线上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9时3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