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粮东海特种油精炼厂尾气收集处理(环保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X21ZBBJ1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粮东海特种油精炼厂尾气收集处理(环保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6万元,招标人为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包括项目的工艺设计、全套设备及管道、风管供应、安装、调试、各仪表、变频器、电缆主材料、电气排线、接线、控制柜、控制程序、各种阀门、手气动风阀等配套设备设施供应安装到位、钢结构基础安装到位,以及人员培训、设备图纸、工艺设计图纸的提供及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粮东海特种油精炼厂尾气收集处理(环保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粮东海特种油精炼厂尾气收集处理(环保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说明企业性质,例如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资公司等。
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3年1月1日(含)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中粮、
中储粮、益海等知名粮油加工企业,至少有1条类似项目业绩,并需提供盖章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含测试报告);
4、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索赔和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供货单位。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2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中粮东海特种油精炼厂尾气收集处理(环保类)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X21ZBBJ111
2.2项目名称:中粮东海特种油精炼厂尾气收集处理(环保类)项目。
2.3建设地点: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内,江苏省张家港市保税区。
2.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艺设计、全套设备及管道、风管供应、安装、调试、各仪表、变频器、电缆主材料、电气排线、接线、控制柜、控制程序、各种阀门、手气动风阀等配套设备设施供应安装到位、钢结构基础安装到位,以及人员培训、设备图纸、工艺设计图纸的提供及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程技术要求及建设标准。
2.5计划工期:签定合同后10天提供所有工艺设计和设备图纸,10天内提供具体施工方案
和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设备到场,接到甲方施工通知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其中影响车间停车时间不得超过1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的项目承包方式(有特别说明的除外)。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说明企业性质,例如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外资公司等。
3.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同类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13年1月1日(含)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中
粮、中储粮、益海等知名粮油加工企业,至少有1条类似项目业绩,并需提供盖章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含测试报告):
3.4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索赔和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供货单位。
3.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上述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报名所需资料:
4.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2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3同类项目业绩资料,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业绩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验收报告(含测试报告)),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且内容清楚、可辨:
4.4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索赔和质量事故等不良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遵守以下规定:
(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本项目牵头人须为供货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4日(上午09:00-下午5: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文件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5.2招标文件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