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机房设备与系统集成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GXTC-C-21631387)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项目编号:GXTC-C-21631387)
受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机房设备与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中影基地高新技术影视制作平台项目(一期)机房设备与系统集成项目(招标编号:GXTC-C-21631387),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影电影数字制作基地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见附表)。
3.z高投标限价:本项目z高投标限价为2592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此z高限价。
4.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采购的服务器、存储设备的原厂商授权函,且本项目不接受转授权。
3)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并同规模的机房设备集成业绩,提供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1个以上(含1个)机房设备集成案例((1)、提供所列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及显示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相关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有效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a.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9年、2020年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请提供下列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授权经办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需经单位法
人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售价:售价1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
2021年11月22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8.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9: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