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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18 10:50:17     浏览:489    
核心提示: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招标编号:E4506002841000699 招标编码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E4506002841000699 招标编码:CBL_20211116_105327305
开标时间:2021-12-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450600284100069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防发改社.会〔2021〕308号)、《关于防城港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防发改社.会〔2021〕3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业主单位多渠道筹集及部分申请上级补助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西湾环海大道与李子潭一级公路交汇处西南侧。
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96447平方米,新增床位1200张,主要建设包含:门诊急诊综合楼、医技综合楼、住院综合楼、行政综合楼、营养食堂、高压氧仓、风雨连廊、污水处理站、车辆洗消场、垃圾收集站,场地平整(含土石方)、场内水电、道路、绿化、照明、亮化等附属设施,新建大门(含门卫室)2处、新建直升机停机坪1处。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安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暖通等配套设施建设。
合同估算价:约12813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24434万元、设计费用3060万元、勘察费用63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000 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 30天(日历天),设计工期为 120 天(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850 天(日历天)。项目工期预计从 2021 年 12 月至 2024 年9月。
2.2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进行勘察、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勘察(包含地形图测量、岩土地质勘察等)、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深化设计(如需)、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装修等二次深化设计)及预算、施工图审图完成后配合招标人编制预算控制价、并由招标人送相关单位审核、施工及相关采购,直至办理规划验收合格、分项及整体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工程总承包。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以上资质(含甲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工程类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和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防城港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及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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