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2021ZB-2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0000000 万元
z高限价(如有):187.00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z高限价
1 1 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详见第四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年 18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完成交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供应商;
b.报价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c.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d.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f.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
g.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h.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记录的书面承诺。
i.报价供应商须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j.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售价:¥2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