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钦州港大榄坪港区金鼓江东岸回填一期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BG-2021-00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钦州港大榄坪港区金鼓江东岸回填一期工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金鼓江东岸回填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钦州港大榄坪港区。
2.3建设规模:钦州港大榄坪港区金鼓江东岸回填一期工程位于钦州港保税区二号路以西,大榄坪八大街以北,大榄坪六大街以南,该工程分为大榄坪作业区4#-6#泊位区域、大榄坪作业区7#、9#泊位区域,共两个吹填区;本工程建设规模为回填土323583.4m³(已按1米沉降量考虑,沉降量为227058.6m³)、回填砂293020.3m³。
2.4招标范围:钦州港大榄坪港区金鼓江东岸回填一期工程施工,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工期:计划工期 45日历天,计划于2021年 12 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1)提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3年(2018年至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含资产负责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
(2)财务状况正常,经营状况应保提供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没 有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或中国 政 府 采 购 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当事人名单 ,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5项目经理资格:提供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6其他要求:
(1)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 类证书);
(2)质量负责人: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年以上;
(3)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负责工程计划工作3年以上;
(4)安全负责人: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年以上,提供有省级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 C类证书);
(5)财务负责人:1人,从事工程财务工作 3年以上;
(6)施工专职安全员:至少1人,提供有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7)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A类证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母子公司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11月18日至 2021 年11月24日,每天8:00至12:00,15:00至18:00(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4.3文件购买
报名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经核实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2)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3)招标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8日10 时 00 分(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的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9时00分至10时00分)。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