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贵州省分行营业用房及营业办公房空气质量检测项目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贵州省分行营业用房及营业办公房空气质量检测项目,采购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贵州省分行营业用房及营业办公房空气质量检测项目服务供应商入围采购
2.2 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在贵州省内大约有100个服务网点,采购人每年有20个左右服务网点需要空气质量检测服务;
2.3 采购内容:贵州省分行营业用房及营业办公房空气质量检测项目服务;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服 务 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评价,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合同);
2.6入围供应商数量:至少2家但不超过3家供应商(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小于等于5家时,入围2家;有效投标供应商大于6家时,入围3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净利润不为负数)、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证明(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供应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CMA附表中认定批准的能力范围须覆盖室内污染监测要求(须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及CMA附表);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承诺);
3.7 提供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 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网站查询结果的相关网页截图);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及提供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截图)。
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由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获取文件。
(1)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及CMA附表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备案。
4.2竞争性磋商文件费:800.00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0:00时(北京时间)前。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