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红河州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训练场建设招标
开标时间:2021-11-29
招标人:红河州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80.0万元
红河州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训练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红河州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综合训练场建设项目”已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财政局以红财综发[2021]31号文批复。采购人为“红河州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资金来源为体育彩票公益金及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建设一个2200平方左右的综合训练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红河州中小学生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内。
2.3建设范围:建设一个2200平方左右的综合训练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投资:80万元
2.5 资金来源:体育彩票公益金
2.6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从事经营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企业注册不满1年,可提供公司注册之日起到磋商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⑸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如有近期成立企业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2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云南”网站(失信被"的失信被执行人。
3.3磋商申请人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成交候选人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成交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磋商申请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下列材料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⑴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⑵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⑷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⑹项目负责人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
6.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11月29日14时30分。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