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ZJZB2021143 招标编码:CBL_20211118_105335376
开标时间:2021-12-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5.0万元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1.5吨冷藏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ZB2021143)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市分公司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项目1.5吨冷藏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114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金额为25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需购置1.5吨冷藏车,预算为2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由地方政府承担1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6.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必须为国家的定型产品,所提供的车型具备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冷藏车整车公告。车辆必须满足使用单位所在地的有关政策,确保车辆能够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认证公告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公告的批次、发布日期和生效日期。
9.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辆须符合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车身反光标识的设置和车身反光材料应符合GB 23254、GA 406的规定;
10.投标人提供的车辆车辆必须具备“中国强制认证”(3C认证),英文名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写为“CCC”;
11.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必须达到国家规定阶段尾气排放标准和使用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09时30分到2021年11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和地点: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
七、其他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
4.投标人须提供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5.投标人须提供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7.投标人提供所提供的车辆为国家的定型产品的承诺,所提供的车型具备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冷藏车整车公告。提供车辆满足使用单位所在地的有关政策,确保车辆能够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承诺。提供车型的原公告,认证公告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公告的批次、发布日期和生效日期。
8.投标人须提供所提供的车辆符合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车身反光标识的设置和车身反光材料应符合GB 23254、GA 406的规定的承诺。
9.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具备“中国强制认证”(3C认证),英文名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写为“CCC”。
10.投标人提供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规定阶段尾气排放标准和使用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承诺。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