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营区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HXZ21574 招标编码:CBL_20211119_105340035
开标时间:2021-12-09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某单位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营区综合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本单位事业经费,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为196325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某单位营区综合整治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 <300万元的其他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z高投标限价,下同):196325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z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z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违约问题,承建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未出现重大质量隐患,未串通、伙同其他施工企业进行围标,串标的;(5)投标人严格遵守军队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保守军事工程秘密;(6)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至2021年11月23日23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12月9日11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保险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9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州市递交投标文件;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易交易报名支付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以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