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工程-安全与职业健康预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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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211122_105342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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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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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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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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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全与职业健康预评价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工程-安全与职业健康预评价服务。
2.2 建设地点:厂区位于朝阳区永春镇邢家窝堡村、新立城水库的西北角,现第三净水厂取水泵房西南侧;配水管网59.36km;城西加压泵站建设地址位于汽开区富民大路与大众街交汇处。
2.3建设规模:本期建设规模25万m3/d,其中部分附属建构筑物为兼顾远期发展,土建按远期50万m3/d规模一次性建成。
2.4 招标内容:编制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与职业健康预评价报告并完成相关技术评审。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完成,资料提供齐全后50日内。
2.6 服务标准:符合安全与职业健康“三同时”预评价编制规范、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查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和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现有年份满足即可)。
3.3近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近年(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中(邮件主题备注: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工程-安全与职业健康预评价服务+公司简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
(4)法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电子邮件发出后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检查资料的完整性,检查通过后方可递交招标文件款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按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邮寄费用须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获取投标报名表,先进行投标登记
联系人:徐浩鑫
电话:18510477626
联系人:张华
电话:1702975799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