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龙州县太阳能路灯(新建)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广西龙州县工业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龙州县太阳能路灯(新建)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州县太阳能路灯(新建)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GXKZ2021-G1-60016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龙州县太阳能路灯(新建)采购安装项目等,具体数量、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材料清单。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元整(¥3960000.00元)。
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1 月 29日止的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3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公开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人或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供应商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编号必须与采购公告一致);(2)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有效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4)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等)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名时只需提供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每页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审验资料(需要核查原件的,请自行准备),经审验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采购文件,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采购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意事项: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复印件。
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备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将开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