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人员和物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
竞价比选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021-02-18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1.竞价比选采购条件
本竞价比选采购项目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人员和物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已由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人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竞价比选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价比选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人员和物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
2.2 项目概况: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持思想不松、策略不变、措施不减,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筑牢空中渠道的疫情防控防线,强化防护举措,根据《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机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局发明电〔2021]173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内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局发明电〔2021]1742 号)、《昆明机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紧急通知》(云机场昆发(2021]54号)等文件要求,昆明机场将开展人员和航班保障场所及旅客高频接触物体表面(以下简称
人员及物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2.3 采购范围:
(1)人员检测:直接从事国际旅客、进口货物和航空器相关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每两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昆明机场除直接从事国际旅客、进口货物和航空器相关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外,其他所有工作人员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 2 天以上;集团本部(含集团指挥部)在册工作人员每月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航班保障场所和物表检测:国际进港客运航班保障场所和旅客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国内进港中高风险航班、普通航班保障场所和旅客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国内出发保障场所旅客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国际出发保障场所旅客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根据疫情防控需开展的其他物表检测。每隔 1 天开展一次检测,每次检测 50 个点位。常规检测频次和点位数,根据疫情防控需求作出适当调整。
(3)特殊应急需求检测: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或昆明机场疫情防控情况开展。特殊需求检测包括应急全员核酸检测、新增在册人员核酸检测、血清抗体检测等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检测。2022 年计划人员应急检测 6 次,物表 12 次,昆明机场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检测检测范围和频次作出调整,检测数以实际采样、检测数据为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2.4 z高限价(控制价):总价控制价:¥10542288.00 元(大写:壹仟零伍拾肆万贰仟贰佰捌拾捌元整)。
其中:人员单检:38.33 元/例、人员混检(1:5 混)价格 22.33 元/例、场所及物表单检:38.33/例、人员应急检测 10 万元/次、场所及物表应急检测 2000 元/次。
2.5 服务周期:12 个月(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或检测费用达到签约合同总价止。
2.6 服务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2.7 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采购人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2.8 其他内容:/。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为具备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 资质条件:供应商至少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上能查询到的全国核酸检测机构,查询网址为:https://gjzwfw.www.gov.cn/fwmh/healthCode/indexNucleic.do;(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条件且具备 PCR 实验室条件,允许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
(提供有效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证书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卫办医涵〔2020〕53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涵)〔2020〕70 号文件要求,保证检测质量,经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复核,具有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提供相关资质或批复证明材料)。
3.3 响应人业绩要求:响应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须具有 1 个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绩;不接受转包、分包业绩。上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合同扫描件或业主证明函扫描件)。3.4 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2)响应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3)响应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在采购公告发布之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审委员会审查。
3.5 社保要求: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提供近 6 个月在响应人本单位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由响应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内容包含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始和截止年月、本单位实际缴费月数等相关信息);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6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比选。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人员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符合“第五章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相关规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价比选的响应人,请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年 11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扫描件)、报名登记表、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份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邮寄方式递交。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