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表土剥离编制方案服务招标
招标人: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ZZ1424310187;
2.项目名称: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表土剥离编制方案服务项目;
3.预算为:单次服务费z终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按照城市批次用地征地(耕地)面积小于或等于5公顷的,编制费用z高限价为50000元;按照城市批次用地征地(耕地)面积大于5公顷小于或等于20公顷的,编制费用z高限价为80000元,按照城市批次用地征地(耕地)面积大于20公顷小于或等于35公顷的,编制费用z高限价为120000元,单次服务费z高不超过300000元;
4.采购需求: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所需要进行表土剥离方案编制的所有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1年;
6.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技术规范》,并通过专家评审;
7.项目地点: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土地规划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资质申报及续期事项均因此暂停受理。本项目期间,土地规划资质编制资质因国家资质管理程序原因过期未续期换证的,原资质证书仍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z新政策,按z新政策执行。)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能力及经验;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 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3.2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13时30 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