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驻马店市新华书店图书影视艺术中心工程多层机械停车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河南省驻马店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DEC-A20211104
2.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新华书店图书影视艺术中心工程多层机械停车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98.7万元,z高限价:98.7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z高限价(元)
1 XDEC-A20211104 驻马店市新华书店图书影视艺术中心工程多层机械停车位项目 987000 987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驻马店市新华书店图书影视艺术中心工程多层机械停车位项目所需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伴随服务和质保服务。
5.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交通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西南角,新华书店图书影视艺术中心大楼北侧,道路红线以内,参见规划平面图。)
5.3供货安装期:60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立体车库设计、制造、验收规范和有关标准;达到市场同类产品优级水平。
5.5质量保修期:2年,质量保修期内免费维保。
5.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安装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格要求: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一机械式停车设备升降横移四层及以上)A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一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同时提供4层及以上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财务要求:近年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即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 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问题。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5.2 供应商须承诺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
5.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查询企业;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网页。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6.2 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出售。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