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垦金汇粮油产业有限公司改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ZZ2100541B0201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云南农垦金汇粮油产业有限公司改建污水处理厂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已被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南农垦金汇粮油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是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
2.2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过15日历天;施工周期:不超过75日历
天)。
2.3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提供的设计图纸及资料齐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该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及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
2.4建设规模及内容:
目前云南农垦金汇粮油产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备已无法使用,为满足环境安全及排污要求,计划改建原污水处理厂,改建后日处理污水150吨,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200万元。
2.6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示的全部工程施工以及相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为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人员,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任一资格均可,须注册在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提供与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从2021年08月01日起提供任意1个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如兼任须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从2021年08月01日起提供任意1个月)。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从2021年08月01日起提供任意1个月)。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书面承诺。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提供期限要求:从2021年08月01日起提供任意1个月)。
(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
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或污水处理厂维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且内容须清晰体现合同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注①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和“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黑名单(失信惩戒)(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一天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企业或设计企业均可。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未注明派出单位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