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吉林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
开标时间:2021-12-15
招标人:吉林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吉林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已经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吉林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采购资金已完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消防救援大队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车辆定点维修(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一年(签订合同后)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5采购预算:约300000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年度实际发生额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满足本次招标内容的供应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z新版营业执照副本)】。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提供连续12个月(2020年1月以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近三年供应商单位和个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且提供查询页面无行贿记录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6、经营场所位于吉林市城区区域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9、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响应均将被拒绝;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z新版)、银行基本开 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打印出来的信用报告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记录截图(单位及个人)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15 日13:30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57 0114 2008
E_mail:ztgx200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