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市双阳区路灯节能换代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B-2021-CG112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市双阳区路灯节能换代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0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市政设施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标人收益:合同履行期限内节约电费额×节能收益百分比。采购需求:本采购
项目内涉及双阳区22条道路,原有灯具1218盏更换为LED路灯,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
双阳区道路路灯节能改造,由承包方提供全过程服务,承包方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灯具采购。灯型改造、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负责安装后产品质量及故障问题的产品保用,运行期正常的维护和安装)等相关服务,并承担合同期内本项目所有费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项目实施起,与承包方签订约10年的城区道路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双I区路灯节能换代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双阳区路灯节能换代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5日08时00分到2021年12月01日16时00分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白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须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5日13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