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仓污水处理厂阳离子絮凝剂采购供货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HZB2021-CZ-55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仓污水处理厂阳离子絮凝剂采购供货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2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仓污水处理厂位于天津市北辰区,处理规模15万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天津市地标A标准。
污水处理系统主要采用多级A0工艺+高效沉淀池+深度处理+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离心脱水工艺。
北仓污水处理厂预计一年产泥5万吨(含水率≤80%),现计划采购阳离子絮凝剂90吨(用于污泥浓缩段处理和脱水段处理)(此数量为一年计划采购数量,只作为投标参考使用,实际采购数量根据处理规模、处理水量、处理水质、工艺调整等影响因素变动时,采购量可适时增加,并据实结算,实际采购量多于或少于计划采购量均不视为违约,合同执行期间,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具备自主生产阳离子絮凝剂药剂能力和供货能力或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集中采购,则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自动终止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仓污水处理厂阳离子絮凝剂采购供货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仓污水处理厂阳离子絮凝剂采购供货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服务商必须是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同一品牌的药剂生产商和其授权的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国家认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货物检验/检测报告(原件)该报告须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一年内出具的,且药剂指标满足招标文件中药剂指标的要求(报告应为完整的一份报告),且报告上应印有CMA认定标志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投标货物在不小于10万吨/日
城镇污水处理厂或80吨/日(80%含水率)污泥处理厂规模的合同不少于3个。(注每个业
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的发票原件不少于1张,若供货合同中未能体现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可提供用户满意度调查表并加盖用户公章。)
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截图。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供应商出现重大违法记录(事项),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同时将其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9、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11、被授权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具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缴费证明专用章的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法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供);
12、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3、上机试验合格的试验报告;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1月24日09时00分到2021年12月01日16时00分
(1)获取招标文件,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招标公告中约定材料。
(3)招标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14时30分
七、其他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具备自主生产阳离子絮凝剂药剂能力和供货能力或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集中采购,则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自动终止合同。(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
2、本项目开标前须进行上机试验,具体试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