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家新型基础测绘西安试点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展示系统建设合作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ZC-2021-111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新型基础测绘西安试点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展示系统建设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资金,招标人为西安市勘察测绘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加快传统测绘技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融合,构建高效适用的城市地理实体数据采集、处理、建库和产品按需组装的技术体系,同时支撑自然资源管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各行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现需开展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展示系统建设,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含:新型基础测绘资源中心建设、全空间可视化、三维动态模拟分析、成果智能组装、应用能力展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新型基础测绘西安试点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展示系统建设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新型基础测绘西安试点新型基础测绘成果展示系统建设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供应商为合伙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的、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自然人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投标人必须具备***企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企业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入从事本项目系统开发的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10 人。
并出具技术人员近 6 个月内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成立年限满 2 年及以上的投标
人,提供经审计的近 2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②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近 1 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③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④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 月内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及提供近 6 个月内任意时间由本单位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的明细,并具有社保部门证明依据;
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11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1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规定时间内,提供介绍信、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