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开封市智慧文旅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2021-14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开封市文化旅游演艺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1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开封市智慧文旅平台建设项目
2. 采购编号:HN-2021-14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约310万元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6.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1项目概况:整合开封市文化和旅游产业自有数据并采购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运营商开封全域客流数据、实时客流数据、交通数据、OTA数据、开封市文化数据;携程、去哪儿等主流OTA数据;主要景区和博物馆客流数据;开封市高速公路数据;开封市电影市场分析数据和开封市演出演艺市场分析数据对开封市文旅市场进行全面监测,建设文化和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平台对以上数据进行相关专题展示、大数据报告输出,为开封市文广旅局提供决策依据;建设智慧服务平台,将开封的旅游、文化资源通过更便捷的方式展示给游客,其中游客服务平台集景区购票、餐饮/酒店介绍、文化展示、大宋不夜城专题页等功能为一体,满足游客及本地市民出行游玩、文化学习等多样性的文旅需求。
6.2 建设期限: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全面建设。
6.3 质量要求:合格。
6.4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5 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对所建设平台提供一年质保服务。
6.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公司须提供z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作为投标人的,可提供集团公司或总部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5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提供近年无重大记录声明);
注:1)、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人或其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包括投标人的下属分、子机构,或者投标人的总公司、母公司及其各分、子机构等)的资格、资质、员工资格证书、业绩案例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有效。
、投标人为母子公司、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失信名单查询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招标文件的报名及获取
3.1报名时间:2021 年 11月 25 日起至 2021年12月 1 日,每日 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17 日上午9点30分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