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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施工供应商库项目招标

   日期:2021-11-25 14:53:44     浏览:206    
核心提示:【招标】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施工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2~20
【招标】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施工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施工供应商库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施工供应商以投标人承诺的折扣率的高低和资信技术评分综合择优确定两家入库。
2.2招标范围:
投资额在50万元(含)以下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项目施工。
①零星修缮项目:是指一般单项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对原有建筑物及其相关基础工程的配套附属工程进行应需性的改造、修缮等相关工作。
②小型工程项目:是指一般单项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的新建、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③服务期限内的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项目每年预算造价约为人民币400万元(此总额为招标人估算,以实际发生为准)。当招标人认定为特种或专业性强或质量、安全要求高或应急抢修的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项目可由招标人另外方式择定施工单位施工,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若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第一年为试用期。按照合同条款中《施工单位考核表》进行考核,如试用期满考核结果合格的合同继续有效,如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则合同自行终止,终止前的费用按实结算。
2.4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项目类别 实施方式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入库家数
1 零星修缮项目 由招标人划分片区确定实施区域 【实施区域分为航站楼内(包括T1航站楼及附属楼、老贵宾楼、T2航站楼、新贵宾楼、能源中心)与航站楼外(包括陆侧场区和空侧建筑物)两大区域;由入库的两家单位轮换实施,每六个月轮换一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2 小型工程项目 由招标人在入库的两家单位中随机抽签确定项目归属。
备注:1.专业类工程(如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专业)由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入库单位实施,如两家单位都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则随机抽签决定。
2.当招标人认定为特种或专业性强或质量、安全要求高或应急抢修的零星修缮及小型工程项目可由招标人另外方式择定施工单位施工,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若中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②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拟派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需提供拟派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日内,且参保单位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
③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温州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以下材料的复制件电子版(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地址、电子邮箱)、③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④投标人企业近期为经办人缴纳的有效社会保险证明)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投标报名并支付工本费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单位预留的经办人电子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001@163.com 
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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