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长德市容环卫有限公司道路清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HW-2021-QXSBCG-001
开标时间:2021-12-20
招标人:长春长德市容环卫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长德市容环卫有限公司道路清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长德市容环卫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长德市容环卫有限公司道路清雪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一标段:50铲车3台、30铲车2台、大型抛雪机3台、除雪刷头2台。
二标段:冬季除雪车10辆、撒布机2台。
标段划分:
一标段:50铲车3台、30铲车2台、大型抛雪机3台、除雪刷头2台。
一标段项目编号:CDHW-2021-QXSBCG-001-1
二标段:冬季除雪车10辆、撒布机2台。
二标段项目编号:CDHW-2021-QXSBCG-001-2
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350万元
二标段650万元
5、交货期限:详见合同。
6、交货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7、质量标准:达到国标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近三年(2018年-2020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报告);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兼投不兼中;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按照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审,对已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不进入其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3.6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报名。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鲜章),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时30分。
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1057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