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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服务项目招标

   日期:2021-11-26 20:55:14     浏览:220    
核心提示: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招标编号:YN2021-KCZ-002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YN2021-KCZ-002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财政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2021-KCZ-002
2.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2022年—2024年度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采购服务项目 。
3.采购范围: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支付保险费用的公务车辆,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保险公司承保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服务。
4.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的服务标准、期限及效率要求执行。
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辖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的方式、方法及条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的,需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④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提供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企业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⑤投标人必须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经营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
⑥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必须是获得独立法人授权(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已在云南省内有常驻机构(提供证明材料)。每家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
⑦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1 月 29日至 2021 年 12月 0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及复印件一份 :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将上述“5.2提交材料”条款资料鲜章彩色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20日08:30~09:00(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12 月 20 日09: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电子邮箱:lsztg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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