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年度销售承包商短名单入围项目已由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 相关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通过评审,在具有经营状况良好,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公司中选取合作方,承担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年度销售工作,具体的工作量另行书面通知。
2.2招标范围: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年度销售承包商短名单入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粉煤灰销售或粉煤灰综合利用、制造、加工。具有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年处理粉煤灰5万吨及以上的粉煤灰销售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并注明联系电话,无销售合同的需提供实际销售发.票,发.票中销售数量每年累计大于5万吨及以上,需注明用户联系人、联系方式。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文件。(销售合同或发.票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审计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不良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或有查询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未在“国家能源集团”的供应商、分包商、服务商黑名单内。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保证租用或自有运输车辆,不得少于10辆国六及以上等满足地方政府环保要求的粉煤灰封闭式罐车。(需提供车辆照片(含车牌照)、行驶证等车辆手续原件扫描件,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的,还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运输公司运输资质)。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 1 万吨的粉煤灰储存场地(自有或租赁),需提供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存储场地应有独立性和排他性,投标人自有的存储场地不得租赁给其他投标人,投标人之间不得共享使用同一公司或同一处储存场地;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无效文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6至2021-12-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请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在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比选人资格要求所有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参加比选的单位应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应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0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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