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1126_10535839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库车县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库车县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二次公告)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库车县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库车县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二次公告)
发包模式:BT模式
2、项目编号:HYXJ-2021-1119
3、建设地点:库车县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位于库车市北部直线距离约55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库车市管辖。
4、项目概况:本选煤厂属于矿井型炼焦煤选煤厂,建设规模1.20Mt/a,洗选工艺为不脱泥无压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分选+粗煤泥回收+细煤泥浮选+尾煤浓缩压滤的联合工艺流程。主要入洗榆树岭煤矿矿井原煤,同时具备榆树泉煤矿原煤部分入洗的功能。工作制度为每年生产330d,每天生产16h,二班生产,一班检修。本选煤厂设计生产能力:年处理能力1.20 Mt/a、日处理能力3636.36t/d、小时处理能力227.27t/h。
5、回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要求
1、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采用BT模式(建设-移交)进行融资建设,中标人作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方,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场地界区内,按照招标人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移交等工作。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煤系统、主厂房、中煤仓、矸石仓、浓缩机及附属设施的设备购置、施工。选煤厂的全部土建、设备购置安装(主要设备的招标采购由招标人负责,并由招标人与设备厂家签订采购合同,中标后的项目投资人须按设备采购合同的约定按时向设备厂家付款,中标人拒不执行的视为违约。)、电气配电、照明、通风除尘、给排水、供暖、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及接地设施、安全质量自动监测、通信系统、起重、检修、控制系统保护、工业电视系统等施工、供货(采购)、运输、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功能考核、保修等内容;选煤厂工程及地面生产系统改造工程全部生产集控及调度系统、供电系统的调试、竣工验收及联合试运转。工程z终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各项工程内容、使用功能、技术和生产性能指标的工作内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建设项目投资明细。
注:由招标人负责招标采购的主要设备清单见附件,清单所含主要设备购置费总额为该项目暂列金额,z终价格以实际招标为准,据实调整。
2、项目建设期限:建设期14个月(包含冬休期4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3、质量标准:《选煤厂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NB/T 51042)、《选煤厂管道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937)要求,未涉及内容参考国家现行的选煤厂施工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强制性条文执行。
4、项目融资金额约9420.24万元,项目回购期为 2 年,招标人自项目总体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之日起开始回购(回购计划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能满足本BT投融资建设项目的需要,拟投入的自有资金不得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40%,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银行现金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800万元。银行存款证明必须针对投标单位企业而不是针对个人或其总、分支机构,否则为无效证明。若投标单位提供了多份银行现金存款证明,不进行累加,选取存款金额z大的一份作为其唯一有效存款证明。
3、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五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矿山工程专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
4、疆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或者进疆备案登记册。
5、投标人在“z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带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④银行存款证明;⑤投标人未被纳入“z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⑥疆外企业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或者进疆备案登记册。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带原件或复印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3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如有缺失,视为未通过原件查验环节,报名不予审核通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报名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2、请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02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11:00时
2、开 标 时 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11:00时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乌鲁木齐新市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前往。
九、标前答疑:书面方式进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